
全面实行“部门联动、分级负责、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抓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紧迫感、责任心,固化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促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走向“规范化”,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实保洁队伍,完善环卫设施,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加大对道路、河道、水渠、街道、垃圾屋及群众房前屋后等重点场所“脏、乱、差”整治力度,严格要求保洁人员做到不留死角、日扫日清;注重日常管理,集中整治场镇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商户占道经营和违规搭建等现象,全镇镇容镇貌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