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横山司法所展开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经排查,肖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于2020年6月入矫,矫正期限3个月,同时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由其母监护,但其监护人年龄偏大,管理能力有限,肖某某精神状况时好时坏且具有暴力倾向,对所在辖区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况,横山司法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和派出所协商,并向横山镇党委政府汇报其隐患,建议将其送医院收治。经横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司法所干部及时做好家属思想安抚工作,当天把肖某某送至安居区中医院办理收治手续。
目前,在横山司法所积极牵头操办下,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已入院接受系统治疗,司法所干警还将继续关注肖某某就医情况,做好跟踪管理服务,直到顺利完成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