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本周对79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措施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22    

原标题:上交所本周对79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措施

《证券日报》记者4月20日获悉,本周,上交所共对79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拉升打压股票价格、对倒、集合竞价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14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10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42份,其中监管问询函37份,监管工作函5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37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3单,采取纪律处分措施1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5单。

与此同时,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本周,上交所对包钢股份、奥瑞德、东方银星等5家公司采取了6次监管措施。

其中,包钢股份时任公司董事长魏栓师、董事会秘书董林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一是公司长期未披露重大募投项目后续进展停滞的事实,二是公司未充分揭示重大募投项目建设的风险。上交所决定对两人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上交所决定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李庆中、申丽娜予以监管关注。

上交所提醒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保荐人等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在从事信息披露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文件和业务规则,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出具专业意见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核查和验证,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戴靖 审核: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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