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证监会对ST清越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实施8年市场禁入,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合计20,588万元。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该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A股股票简称由“ST清越”变更为“*ST清越”。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ST清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欺诈发行、信披违规 虚增利润1.04亿元
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
证监会表示,已经调查完毕,ST清越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拟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市时虚增利润1,065万元。
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35.32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098.54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5,999.83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
由此计算,上述3个报告期合计虚增利润10,359万元。
此外,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17.22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被罚超2亿元 实控人市场禁入8年
证监会在《事先告知书》中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拟决定:
一、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
二、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
三、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五、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由此就算,罚款合计20,588万元。
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财经频道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