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传媒 • 正文

新闻记者证换发结束时间延至5月31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中国报业网

  新版新闻记者证高107毫米,宽77毫米。红色封皮,封面凹烫印亮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新闻记者证”中英文字样。
  3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在中国记者网发布《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延长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期限的公告》,对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结束时间进行调整,由原定3月31日延期至5月31日,换发期间,旧版、新版新闻记者证并行使用。
  公告显示,湖北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结束时间延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换发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持证记者有疑问,可通过中国记者网“新闻记者证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核实,凡是在中国记者网能查询到的新闻记者证均为有效采访证件。
  去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曾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统一换发全国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证,2020年3月31日后旧版全部作废。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延长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期限的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告
2020年第1号
  根据工作安排,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结束时间由原定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湖北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结束时间延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换发期间,旧版、新版新闻记者证并行使用。请社会各界积极配合持证记者的采访工作。如对持证记者有疑问,可通过中国记者网“新闻记者证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核实,凡是在中国记者网能查询到的新闻记者证均为有效采访证件。
  特此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陈沁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客户服务
    中国报业网是中国报业协会所属
    中国报业杂志社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0192706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京)字第327号
    京ICP备1402856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903号
    Copyright © 2002-2022 中国报业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