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作 • 正文

东莞樟木头镇的生态环境有多好?已发现穿山甲、野猪、赤狐、小鲵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来源:

  据多家主流媒体报道,2021年3月底,位于东莞市的樟木头林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附近)发现疑似穿山甲,并立即送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进行救护,经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穿山甲。同时专家从体重和甲片的颜色判断该个体为当年出生的亚成体。为进一步证实东莞市是否存在野生中华穿山甲繁殖种群分布,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组织调查队在广东省樟木头林场布设红外相机进行野外监测。
 

樟木头林场发现的野生穿山甲
 
  7月3日,调查队对野外红外相机进行回收,发现两段分别拍摄于4月26日凌晨2时33分、4月29日22时36分的珍贵视频,视频显示有2只成年穿山甲在红外相机附近觅食活动。根据视频资料中穿山甲的个体特征和分布区域,专家初步判断,视频中的穿山甲应该是2只不同的个体,加上此前救护的亚成体,今年,广东省樟木头林场一共发现3只野生中华穿山甲活动,进一步证实了东莞市存在野生中华穿山甲繁殖种群分布。这一发现对广东省中华穿山甲及其栖息地保护与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这是东莞市近20年来首次在野外捕获中华穿山甲并成功监测到繁殖种群分布。
 
  广东省樟木头林场所处的东莞市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近年来,东莞市持续加大对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
 
  其实,东莞樟木头镇因为生态环境良好而出现珍稀野生动物的情况并不是媒体首次报道。早在2007年,就有主流媒体对位于樟木头镇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现珍稀动物“中国小鲵”进行了报道。
 
  据介绍,在观音山公园被发现的四脚鱼——“中国小鲵”长约十三厘米,宽约三厘米,头部扁平呈卵圆形,躯干圆柱状,略扁,一条背部为黑色,另一条背部淡黑色,腹部有红棕色斑点,两只前脚各四个脚指,两只后脚各有五个脚指。公园的向导介绍说,前几年他在公园的其它地方也发现过这种小鲵,只是当时不知它的珍贵。
 
  据了解,小鲵与恐龙处于一个时代,为距今三点二亿年的古珍稀动物,堪称“活化石”,濒临灭绝。小鲵科有九属三十五种,中国有七属十五种,小鲵科成员体形很小,身长不超过二十五厘米。一八八九年,最早在湖北宜昌发现这种小动物,被定名为“中国小鲵”。一九八六年中国小鲵与国宝大熊猫一起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现的“中国小鲵”
 
  中国小鲵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珍贵野生动物,看上去似蜥非蜥,似鱼非鱼,跟娃娃鱼相似。但它却并非鱼类,而是一种两栖爬行动物。它可以用肺呼吸,像青蛙一样,需要借助湿润的皮肤来进行气体交换,作为辅助呼吸,所以必须生活在水中或水域的附近,以昆虫、蠕虫、蚯蚓等小动物为食。
 
  据观音山公园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10月9日晚11时,他们的夜班巡逻人员李长林,行至感恩广场及五福林附近听见一些奇怪的声响,当用手电筒照进树丛中,竟是一群野猪在树丛中翻找觅食。“见到手电筒的光线后,野猪虽然有所警觉,也并不害怕,画面甚是温馨可爱,所以我趁机拍下了这段有趣的视频。”李长林说到,随后,野猪群慢悠悠地往旁边的山林中走去。
 

观音山野猪林
 
  据公园工作人员介绍,景区对外开放的五福林绿意葱葱。五福林中有一片野猪林,茂密的丛林显得清爽宜人,丛林上方未开放区域有明显的被野猪踩踏出来的小道。巡山工作人员已经多次发现野猪踪迹,也看见过野猪单独出没或猪妈妈带着多只小猪出来觅食。工作人员发现野猪群后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为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将野猪放生回到森林中,也号召所有景区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景区的环境卫生、安防巡查,善待所有动植物物种。
 
  观音山景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观音山一直致力于生态环境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让观音山18平方公里的园区面积内繁衍着三百多种珍稀植物和千余种野生动物。为保护观音山自然生态资源,景区加大山林抚育、病虫害防治和护林巡查力度,在巡山时常常能遇见不少夜间出没的野生动物。在观音山优质的生态环境中,山中的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生长状况愈加良好,许多珍稀少见的动植物都陆续被发现。
 
  2021年3月25日,就有游客拍摄到野生赤狐在观音山景区出现。
 

观音山公园游客拍下的野生赤狐
 
  目前,东莞樟木头镇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于2021年7月7日恢复对外开放。
 
  (李海波)
 
  (广告)

责任编辑:陈钇彤 审核:戴靖

    特别声明:

    1.本网/端所刊登内容,若无特别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部分注明“来源:中国报业网”的作品为党政部门、网络作者投稿后经审核发布,投稿方应对文章、图片的真实性负责。仅代表投稿方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端转载的企业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4.凡注明“中国报业”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报业》杂志社所有。未经《中国报业》杂志社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5.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即与中国报业网联系,本网将会在24小时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6.邮箱:zgbymedia@163.com 电话:010-65363038 处理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客户服务
    中国报业网是中国报业协会所属
    中国报业杂志社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0192706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京)字第327号
    京ICP备1402856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903号
    Copyright © 2002-2022 中国报业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