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与挑战交织 动力与压力并存——2022中国报业版权回眸与展望

来源:中国报业网    作者:刘海明 马源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2-01    
  【摘要】2022年,中国报业版权保护在顶层设计、技术赋能及行业治理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数字技术勃兴冲击传统报业版权格局,侵权行为网络化、高技术化趋势明显,版权保护工作仍道阻且长。面对新的发展形势,需要在意识提升、技术护航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发力,努力探索报业版权保护的创新发展之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版权成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性因素。作为版权保护体系的重要一环,报业版权保护遇到的问题,成为亟须时代回答的课题。

  在这一年中,我国报业版权发展态势总体向好,逐渐形成“以政策和法律为引领,以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为保障,以技术赋能为支撑,以社会共治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版权治理格局,多种路径优势互补,形成治理合力。优质内容是报业的最大优势,新闻作品版权是报业的核心利益所在,版权保护关系报业生存发展。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中,报业应借势发力、乘势而上,积极探索版权保护破局之路。

  回眸2022:我国报业

  版权保护的现实图景

  纵观我国报业保护的现实图景,版权治理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在国家层面,围绕版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版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得到根本性加强,明确的政策导向为报业版权保护提供了新动能。智能技术深度嵌入版权保护全链条,版权治理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面临侵权危机,报业积极探索多元合作模式,实现合作共赢。

  (一)顶层设计持续优化,保护体系日趋完善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版权工作“十四

  五”规划》的指导下,我国围绕版权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逐渐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治理之路。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建立案件信息共享、重大线索移送和重大案件督办等机制,进一步提升版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强化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强调了区块链技术在强化版权保护中的应用与推广作用,多次重点提及“运用区块链技术、强化版权保护”这一关键主题词,为报业版权保护发展路径提供了政策指引。

  在行政治理层面,9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除继续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外,本次行动还重点关注了网络平台的版权监管,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通过规范发展与打击惩治并举,构筑起网络版权全链条保护网。202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示,2021年我国已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6.48万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2957件[1]。

  (二)技术赋能版权治理,“区块链+版权”应用深入

  智媒时代,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措施融入版权保护,报业版权保护从“人工治理”走向“智慧治理”,从事后救济走向事前救济,数字化版权保护格局初显。报业积极拥抱区块链,搭建版权保护技术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全链条版权保护。2022年4月,江西日报社自主研发的“江西版权云”正式上线,该平台在数字版权确权、监测、取证、维权、交易等环节实现全覆盖,能够为新闻媒体、数字出版等多行业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全流程、全链条综合服务。

  区块链技术具有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点,在内容传播过程中能够即时追踪动态、确保法律权益、提高安全保护。当前,区块链技术与报业版权保护正呈现深度融合趋势。如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在自有的“交汇云”平台集成了版权保护系统,针对数据加密、上链、传播、验证进行具备新闻传媒属性的业务封装,为旗下19家媒体提供版权监测服务,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发布侵权风险提示120余万条。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推出了封面传媒区块链新闻存证系统,依托其“智媒云”平台,支持富媒体内容一键上链、一键确权、一键维权和侵权责任追溯。

  (三)积极开展行业合作,探索多元盈利模式

  面对屡禁不止的侵权现象,报业与报业之间、报业与网络平台之间积极展开合作,探寻合作共赢之路。2022年6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与海南日报报业集团达成合作,双方携手搭建粤琼媒体版权协作平台,未来将在版权运维、数据开发与应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深度版权合作,两家省级报业集团的积极联动为报业转型发展路径提供了借鉴。

  此外,报业通过与网络平台建立内容合作共享机制,探索多元盈利模式。在共享机制下,报媒把新闻作品的网络传播权授权给网络平台,报业实现了版权收益与多元传播,网络媒体平台拿到网络传播权的同时有效规避了侵权风险,双方通过深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进共赢。如宁波报业传媒集团开设官方媒体账号,与今日头条、腾讯等互联网平台以合同形式约定发布规则,合规授权发布新闻作品,近4年来,宁报传媒的新闻作品合规授权、维权到款已达数千万元。如今,报业与网络平台的合作已成为新的营收增长点,如上海报业集团年版权收入达4000万元,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年版权收入达2000万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和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年版权收入都超过1000万元。

  道阻且长:报业版权

  保护面临的困境


  当前,报业版权保护的困境集中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即新闻传播的大环境,法律调整的滞后性与技术加速创新的矛盾,导致现有法律体系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侵权形式,这成为报业版权难以保护的根源。而侵权方式隐蔽、举证困难以及维权收益低等微观环境,也让报业版权保护进一步陷入困境。

  (一)数字技术勃兴冲击传统版权格局

  1.智能新闻引发版权归属和责任主体问题。数字技术的勃兴推动形成以互联网为主阵地的版权生态,尽管我国著作权法已历经三次改革,但基于印刷术发展构建的版权法体系,仍难以适应数字时代信息传播的内在需求,数字版权体系的缺失成为版权价值实现的掣肘。首先是人工智能新闻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归属权即作品或发明属于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机器生成的新闻作品并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这就引发了智能新闻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其次是侵权行为发生后的责任追究难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对于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条例,侵权的主体只能是民事主体。智能新闻是基于人工智能写作技术生成的,而技术只是手段,必然不能依靠技术为智能新闻的侵权“买单”。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侵权行为后只能由智能技术生产者或技术使用者来承担,而这两者谁该对技术侵权负责,又是争论的一个问题。

  2.流量争夺与版权维护的两难困境。媒体融合背景下,报业面临流量争夺和版权保护的内生矛盾。尽管当下报业转型成效显著,在新媒体时代占据一席之地,但仍有不少报媒处于转型困境中。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报业力图借力其他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效果和影响力。从传播效果来看,精心采写的新闻产品也需要通过微博、微信、商业网站、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从而进一步提升其产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因此,不乏传统报媒为扩大传播影响力,为新媒体免费“喂料”的现象。一方面是来自用户市场流量的诱惑,另一方面是优质内容遭到窃取,版权保护与传播效果如何有效协同是报业版权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两者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也加大了版权治理的难度,版权保护的内容、传播的尺度在具体的报业版权问题治理上体现出边界的模糊。

  (二)侵权方式隐蔽与判定追究难题

  1.侵权方式隐蔽加大举证难度。随着新闻作品侵权现象的剧增,侵权方式更加隐蔽,侵权追责的难度不断加大,报业版权保护陷于侵权易、维权难的恶性循环中。技术进步助推侵权手段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深度链接、网络转码以及“洗稿”等侵权新形式层出不穷,使被侵权者难以察觉和识别,面临版权保护困境。借助人工智能技术,侵权者通过词语替换、语序调整、结构变换但框架逻辑不变等方式,能够在短时间内生成新的文本。现阶段,版权保护技术对这类侵权方式尚难以识别。加之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思想表达两分法”原则确认只有作品的表达权能够获得保护,而排除对思想的保护,在实际操作中习惯将“思想”与“表达”简单理解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司法界定不明进一步加剧了侵权风气。

  尽管对版权作品采取了技术上的补救措施,但互联网的记忆性与信息撤销的延后性,仍然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侵权影响,因为版权作品很有可能已经被其他用户下载、保存后另行发布,即使没有二次传播,其发布本身早已构成实质侵权。若侵权实施方提前将侵权信息删除,侵权事实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难以从法律层面予以界定,著作权人的行为举证同样十分困难,可能会陷入举证不能的困境。即使版权人在诉讼前充分收集侵权证据与违法事实,但网络案件的证据记录往往具有易篡改、易毁灭的特征,其证明效力极易被对方质疑,而这更进一步加大了举证难度。

  2.反侵权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借由版权意识的觉醒,报业积极开展反侵权的自救行动。然而,与侵权方一键转载稿件的便利相比,报媒后期的维权之路却相当漫长,需要投入大量时间与人力成本。即便胜诉,也往往面临着赔偿费用远低于维权成本的窘境,反侵权成本与收益间的严重失衡迫使更多媒体对侵权行为选择隐忍。2022年4月,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诉讼厦门某公司未经授权转载某行业媒体一篇2119字的新闻作品,经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仅有200元。版权诉讼期间付出的成本和最终回报之间存在的巨大鸿沟,让很多媒体望而却步,这极大损害了报媒的维权热情。过高的维权成本迫使多数媒体从业者放弃了维权的努力,从而助长了侵权者的侥幸心理,致使侵权现象日益严重。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更挫伤了媒体从业者的积极性,亟待探索出一套有效的解决机制。

  行则将至:报业版权保护

  的优化路径与展望


  报业的版权保护工作具有系统性,要协调发挥多元行动主体的力量,从版权意识提升、技术手段护航及多主体参与共治的“三维视角”构建多元协同的报业版权保护体系,寻求新媒体时代报业版权保护的破局之路。

  (一)提升版权意识,健全版权治理生态

  新媒体时代,版权成为报业的核心资产和重要竞争力,因此,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至关重要。一方面,报业单位应定期开展版权普法活动,组织媒体从业人员学习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版权保护意识,进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另一方面,各级机关及政府部门应加大普法力度,从行业层面到社会层面提高新闻版权保护意识。

  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发展,加强版权治理需要与时俱进。在司法层面,应保持对新业态、新现象的关注,立足互联网环境制定报业版权保护与管理规范,协调作品保护和公共利益、内容生产与传播效果之间的平衡,保障报业版权保护工作的秩序规范和良性运行。同时,对于不同情形和方式的侵权行为予以明确,依据侵权程度和后果制定差异化的处罚方式。在行政治理方面,建立版权执法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机制,通过建立版权侵权失信数据库,形成版权诚信监督和重点监管。加大对版权侵权的惩处力度,形成强大威慑效力,进而营造健康的报业版权运营环境。

  (二)技术手段护航,打通版权保护链条

  智能化技术、数字化技术等新兴媒介技术通过科技赋能,不仅改变了媒体产品的呈现形态,也为版权保护提供了路径和方向。新兴技术应用于版权领域,可极大提升版权的管理和保护水平。报业应当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整个版权行业进行数据分析,实施有效监管,制定更加精准的打击策略,全面打通报业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例如,对新闻转载行为进行技术控制、建立版权跟踪系统、打造“一站式”版权服务平台等。此外,利用技术对版权进行多元开发,探索内容创作和渠道分发之间的关系,建立更加合理、合作共赢的内容生态链,围绕版权进行多样化开发利用,挖掘出版权应有价值。让新技术赋能版权保护,有利于不断完善对新闻作品的保护措施,探索建立更符合我国国情的版权保护生态体系,推动我国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三)整合社会力量,多元主体合力共谋

  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协同治理,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版权保护格局。首先,报业应强化版权保护意识,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坚持积极保护和激励原创的原则,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自媒体平台的内容监管也不容忽视,要建立平台主体责任制,明晰平台的版权保护责任,进而防止侵权行为和侵权内容的产生。其次,重视受传者,即提高用户的媒介素养,如辨别并及时举报“洗稿”行为、养成知识付费习惯等,潜移默化培养用户正确的版权观念。最后,积极发挥行业自治的力量,在新闻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成员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开展维权等方面采取行动,实现版权资产的权益最大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新时代新征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技术赋能持续深入的时代背景下,报业版权的保护需多管齐下,着重从顶层设计入手加以规范,辅以行业共治和技术干预,这样才能标本兼治,端正行业风气,书写新时代报业版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刘海明,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源,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第三批重庆大学一流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广播电视学专业)”(2022-14)和重庆大学传媒工作坊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编号:02320051070006)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4/26/art_2863_175169.html.


责任编辑:陈沁 审核:戴靖